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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职业病防治工作,人社部门打算这么干!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7/1/22 8:45:1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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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划》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工作。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规划目标
《规划》强调,到2020年,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规划任务
1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
2
做好工伤保障
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各地区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3
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等信息数据。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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