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深圳:发放公积金贷款458亿元 惠及8.66万户家庭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5/11/5 15:06:17  文章录入:admin

据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透露,截至2015年9月底,深圳已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458.56亿元,惠及8.66万户家庭。
  
  子女可共享父母公积金余额
  
  “针对当时深圳年轻人群居多,公积金缴存时间短、账户余额不足的问题,深圳公积金贷款制度施行之初就推出了‘代际扶持’制度。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子女使用,使子女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积累更多的账户余额,提前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本人的账户余额如果已经满足了购房需求,父母的账户余额还可以直接冲抵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为子女减轻还贷压力,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今年4月,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提高到14倍,为最大限度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个人可贷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家庭可贷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底,深圳已累计向8.66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458.56亿元,支持职工购房759万平方米。
  
  “商转公”贷款发放141亿
  
  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时间较晚,很多职工在公积金贷款政策上线之前已经通过商贷购房,这部分职工对于商转公的需求较大,以降低自己的商贷成本。2013年9月,深圳商转公业务正式上线,并直接采用了顺位抵押模式,以最便捷的方式满足职工的需求。
  
  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很多城市的“商转公”贷款,主要采用职工先自行结清商贷,再发放公积金贷款的模式,这需要职工自己先垫付一笔贷款资金。而在深圳,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较大,自己垫付资金很难实现。为此,深圳通过在维持原贷款抵押登记不变的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第二顺位抵押权的方式,实现了不结清商贷,可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来冲抵原贷款余额,不仅节省了中间环节的费用支出,还提高了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效率。
  
  截至10月27日,深圳已累计发放商转公贷款24758笔,共计141亿元。今后,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批预约时间段。据了解,原商业贷款放款时间为2014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均可预约办理“商转公“。
  
  公积金贷款利息较低
  
  深圳已于今年8月1日开展异地互贷业务,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深圳开展的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主要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异地缴、深圳贷”,即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回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也可合并计算。
  
  第二种情况是“深圳缴、异地贷”,即非深圳户籍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向该职工户籍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是该公积金中心已落实异地互贷政策),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可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截至10月底,公积金中心共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申请的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29笔,为回户籍地购房的非深户缴存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共计3669份。
  
  使用公积金贷款能比商业贷款省多少?这位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政策的实惠在于公积金贷款的低息政策,按照当前利率,5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30年,相比同期同额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能为借款人节省17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