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深圳确定首批15家企业开展积分入户试点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3/5/22 11:47:07  文章录入:admin

所从事工种没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者地方技能鉴定规范的,无法积分入户怎么办?不用愁, 深圳市已开展企业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积分入户试点工作。
  
  将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选择若干家试点企业,企业可以申请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员工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同样积分入户!
  
  首批15家企业可自行评定人才
  
  据悉,去年8月份我市出台了《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没有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职业(工种)且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未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业可以申请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
  
  企业开展企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应具备培训员工的技术力量,具有能满足企业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场地和鉴定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备案的方案在市技能鉴定指导办指导下组织实施,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那么,是所有企业自行评价的技能人才都可以积分入户吗?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的,而是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企业评定技术技能人才积分入户的试点工作。试点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是我市本行业100强;有严格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严格规范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通道的岗位等级、薪酬和考核晋升等制度。
  
  2013年首批可自行评价技能人才的企业有15家,包括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入户唯一途径:企业统一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办理积分入户手续,只能由企业统一申报,不能由个人申报。
  
  首先,试点企业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将其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纳入积分入户试点范围,并附上本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岗位等级等制度。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调查核实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岗位等级设置、人才评价等情况后,获得同意的,企业按要求填报拟入户人员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对拟入户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技术技能项核准分值在企业内部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核准的技术技能项分值获得相应积分。
  
  拟入户人员各积分指标累计达到100分的,由单位申报入户,并按现行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纳入试点范围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有入户深圳的意愿,在现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且在本企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2在本企业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3本人的技术技能水平,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以上水平;4符合《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学历条件除外),但未达到积分入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