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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十多年 76岁老人至今没办退休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11/1 13:51:5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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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6岁的苏越至今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工龄40多年,并且档案也在原单位,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十多年来,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问题,但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严格地讲,他至今仍算不上“退休”,但他早已不在原单位工作。
而造成这一尴尬现实的症结,虽然双方各有说法,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76岁高龄的他,没有任何养老保险,依然早出晚归,靠自己打工谋取生活。
“一次正常的工作调动”
苏越出生于1935年,1978年苏越调到株洲市经济委员会工作(以下简称市经委)。1984年10月,市经委与市企协以“株经字(1984)142号”文件向市政府报告成立株洲市企业管理咨洵服务公司获批,市经委指派苏越负责筹建该公司。
苏越告诉记者,株洲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与深圳云兴公司株洲分公司,属市经委领导,归口市企协管理。名为两家公司,实际一套管理人员,两家公司是同时挂牌开业的。
1985年1月,苏越工资关系从市经委转至株洲市企业管理咨洵服务公司。“当时说的是借调到那边工作,所以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
后两家公司几经变更,但苏越一直在这里任职,直到1997年,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工商局吊销而消亡。此后苏越着手处理公司的善后事宜,直到1999年结束。
“那时我已经过了退休的年龄,便打算到市经委办理退休手续。”苏越回忆说,在他看来本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但却遇到了麻烦:原单位告诉他,人事关系已全部转到其所服务的公司为由,表示无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10多年“折腾”无果
苏越说,他开始以为单位一时没有弄清楚事实,但后来他发现,“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
在2003年9月23日由市经委给出的一份答复中,记者看到有“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都调至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事实是明确的”字样。
不过,记者查阅1994年发布的《关于同意党政机关兴办劳动服务公司与兴办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对待的批复》,其中第二条认为,“对于党政机关选派到劳动服务公司担任管理工作的在职干部,不再在党政机关任职,但仍可保留其在原单位的身份、级别和待遇,任职期满或达到退休年龄,回原单位工作或办理退休手续。”
转眼10多年过去,苏越感到自己被“折腾”得受不了。今年10月份,他特将这件事委托给朋友银建文代理。银建文告诉记者,1984年苏越到原单位筹办的公司工作是借用关系,只办理过工资关系转移手续,从未办理过人事调动手续,苏越的个人档案至今仍在市经委。
银建文说,个人档案能显示个人经历节点的重要信息,“如果档案在原单位,就应该在这里办理退休手续。”
市经委:已与苏越解除劳务关系
今年7月11日,市经委给苏越复信,要他联系所在街道社区或其它档案管理单位接收原告的个人档案。但至今没有给原告办理退休手续。
“这说明他们已经默认了苏越的档案在市经委。”银建文说,这样一来就再没有理由拒绝办理退休手续了。
不过,记者就档案一事向市经委主任刘剑飞咨询时,对方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刘剑飞说,苏越当年的情况属于自己“下海”,其劳务关系已经与市经委解除。他们为此事做了很多工作,已经和社保局协调过,同意苏越只要补足社保金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并称市经委考虑到苏越生活困难,也曾经给了他一些补偿,“光到他家里就去了五六次”。
但银建文并不同意这一说法,“首先他们就混淆了苏越的身份,他并不是企业职工,而是政府机关干部,本来就不应该去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
76岁老无所依,靠打工谋生
苏越的老伴于2001年去世,此后他就一个人生活。没有退休金,也没有社保,今年76岁的苏越只能靠打工维持生计。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苏越时,他说自己上午还在一个厂里上班,是请假出来的。
苏越说他想不明白,“这就是一位机关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的必然结果吗?”“眼下,每个月有1000多元工资,我基本够用了,但这几年身体越来越吃不消,不知道以后怎么办。”说到未来,苏越神情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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