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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试运行首日5000余人预约提取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9/30 16:04:5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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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是租房、购房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线试运行的第一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首日共有5481人在网上预约提取业务,截至前日17时,共办理提取业务3711笔。
据悉,租房提取等第二批提取业务上线试运行第一天总体情况平稳,但也存在部分提取业务办理不够流畅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第一天办理还贷、购房等提取业务,柜台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加上部分职工资料没有准备齐全,导致办理过程中大部分时间用在了相互沟通上。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拟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申请日之前的贷款本息(每年度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之后可每月申请提取一次(即仍然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业务,也可多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中心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为职工提供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服务,并提前通知广大职工。
“目前暂时还不能办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望广大职工能够理解。”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办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需委托公积金中心从人民银行获取职工本人每月的还贷数据明细,但目前该中心与人民银行的还贷数据交换系统正在测试中,给部分有需要的职工带来了不便,在此表示歉意。
何时才能申请其他住房消费也是广大职工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应当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按照我市2010年12月开始缴存计算,最早提取该项金额的业务办理时间将在2011年11月,但此前可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对职工关心的办理成功后资金到账时间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除了非户籍社保转移提取外,其他提取业务办理完毕后,2~3个工作日可以转入职工联名卡储蓄账户内。
根据第二批提取业务上线试运行首日发现的情况,该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应仔细阅读提取办理指南,备齐材料;已婚职工应如实申报配偶情况,若未如实申报,将影响后续业务办理及诚信记录。同时,再次提醒广大职工,按照网上预约好的时间段,准时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计,前日网上预约办理提取业务的共有5481人,主要来自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和购房提取,占到预约总数的六成多。据统计,截至前日15时,预约29日办理提取业务人数达4213人,预约30日办理的已有16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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