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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提高,多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24/5/7 15:05:55  文章录入:admin

生育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的劳动者提供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产假津贴、计划生育休假津贴、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注:各地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标准执行)
 
政策更新:
 
近期,国家推出了多项关于生育的新政策,具体如下:
 
1.多地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政策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具体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住院分娩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职工医保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优化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政策。
 
山东省:
 
2024年3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公布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其中11个项目新纳入医保支付,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
 
2024年4月16日,湖南省发布通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与内蒙古:
 
两地均发布通知,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2.失业人员可以参加医疗及生育保险
 
上海: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费率为12%(1%为生育保险,2%为个人缴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江苏省: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重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多地调整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无需申报,直接享受生育津贴。
 
青岛市示例:
 
符合条件的职工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最快5个工作日内发放。
 
生育津贴将按月通过银行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国家不断推出鼓励生育的新政策,各地也在持续完善生育待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增强员工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