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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地市2024年度社保基数及比例大调整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24/1/3 11:25:0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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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新年的首个工作日,广东省各地市纷纷对社保部分险种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其中,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变动尤为显著。从去年开始,医疗保险的缴费年度已从原先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针对医疗保险2024缴费年度公布了最新的缴费基数。此外,部分地区还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骏伯人力集团小编现给大家汇总如下: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
广东21地市医保基数变化汇总:见下表
截止到发稿为止,广东省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还有3个地市未出调整政策,分别为珠海、东莞、佛山,小编会持续关注各地政策并予以更新,各位读者敬请关注。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增幅最大的区域为深圳,从原来的6123调整为6475,增加了352元。
降幅最大的区域为茂名,从原来的4899调整为4379,下调了520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增幅最大的区域为河源,从原来的17235调整为20871,增加了3636元。
降幅最大的区域为茂名,从原来的24495调整为21894,下降了2601元。
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3号)有关规定,各市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变化(部分区域)
深圳:单位缴费费率从6%调至5%(综合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汕头: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7%降低至6.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梅州: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6.5%降低至5.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惠州: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5.6%降低至4.6%,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清远: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6.5%降低至6.0%,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佛山(含禅城、南海、高明、顺德、三水):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5%降低至4%,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揭阳: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7%降低至6.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变化(部分区域)
深圳:2024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固定值2360元调整为:2360元-41190元;缴费比例由单位0.7%调整为0.8%、个人0.3%调整为0.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变化(部分区域)
梅州: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清远:工伤比例由0.6%调整为0.4%。
韶关:工伤比例由0.6%调整为0.4%。
云浮: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湛江: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3%。
肇庆: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河源: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茂名: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中山: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汕头:工伤比例由0.1%调整为0.2%。
佛山:工伤比例由0.6%调整为0.4%。
江门:工伤比例由0.2%调整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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