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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广东这9城已官宣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23/9/7 10:40:5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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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正式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即日起,珠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内容如下: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范围内,其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零时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本通知施行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短短一周时间,广东已有9市接续落地新政实施“认房不认贷”。
广州:以8月18日为界实施
在广州,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0:00后签订的按新政策执行。
深圳:8月31日起执行
8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深圳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中山:8月31日起执行
8月3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意味着中山正式推行“认房不认贷”。
佛山:9月1日起执行
9月1日,佛山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惠州:9月1日起执行
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正式落地惠州市场。
东莞:9月1日起执行
8月31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于9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认房不认贷”在东莞正式落地,助力刚需置业群体在莞安居宜居。
江门:9月1日起执行
9月1日,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9月1日起,江门市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
肇庆:9月2日起执行
9月1日,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9月2日起实行“认房不认贷”。
这项政策措施无疑将为购房人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对于“认房不认贷”的后续发展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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