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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地市201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9/6/18 13:36:1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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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等部门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3号文。针对本次社保基数调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本次政策变化,骏伯人力集团社保权威专家解读如下:
关于广东省2018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50元;
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626元;
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5210元;
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4874元;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第一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3469元上调到3803元,涉及区域为:广州(注:深圳待定,按照往年惯例、结合最新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可能会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3803元);
第二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3100元上调到至3376元,涉及区域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6市;
第三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839元上调到3126元,涉及区域为:汕头、肇庆2市;
第四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692元上调到2924元,涉及区域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市;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全省21地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统一为19014元,缴费基数不因片区不同而不同(注: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上限为其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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