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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政府工作报告里读出满满获得感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9/3/11 9:00:1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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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报告还表示,要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5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
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7亿人,比上年末增加1351万人,增长4.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97亿人,比上年末增加2382万人,增长2.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3亿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在职职工2.33亿人,退休人员837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2万人和339万人。
大病保险,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而大病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所以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障保险。
其面向人群具有特定性,只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人才能享有大病保险的优惠政策。
大病保险的给付方式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是每月定额支付,大病保险费将每年从医保费用中划拨,无需另外收费。参加新农合的是每年固定缴费,2019年新农合费用上调40元,其中20元是用于扩大大病保险范围。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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