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化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
从非标准化劳动关系产生的条件来说,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要生存发展必然要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而灵活或非标准化的用工方式无疑是一种有一效的途径,也是劳动关系非际准化趋势下的劳务派遣发展的必要方向。除此之外,就业需求多样化,以及缓解就业压力的迫切需要也是非标准化劳动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
通过增强就业岗位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可以使企业只须雇佣一定比例的核心员工,而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再以多种方式灵活雇佣非核心员工,既保证生产又不闲置劳动为;实现人员配置的机动性。例如,在日本的很多企业中,就是实行固定工或核心员工(日本称之为"正社员"或"正规社员")与非固定工(合同工或临时工,日本称之为"非正规社员"或"契约社员"、Part-time等)同时存在的灵活用工机制,日本是完美地把雇佣方式多元化与劳务派遣结合起来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在较为低端的劳动力市场,如加工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中,非固定工的比例更高。这种非固定工的大量使用,既为企业灵活调节用工适应市场快速变化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社会流动劳动力的就业创造了条件。在劳动力灵活性和流动性、不断提高的同时,劳动者对企业组织的从属性也逐步降低。随着这一过程的进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纽带愈发松动,从而为劳务派遣等非典型雇佣模式的运用提供了便利条件。可以说,非标准化劳动关系的出现和发展是劳务派遣产生的必要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快速的增长久,其方式也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但与此同时市场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并未增加,愈发导致劳动力市场中供求格局的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等系列非正式雇佣模式以其灵活、用工效高、便于管理、利于流动的特点获得了用工单位的青睐,于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工资总额与编制不足问题占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角度来说,选择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能够将大量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用工需求交给劳务派遣公司去填补,减少了因劳动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而带来的劳动关系管理成本。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正向着普遍化和常态化的趋势发展,并且这种用工的规模扩大速度异乎寻常。近几年,我国劳务派遣企业类型"出现明显的多样化倾向,民膏、外资类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逐步开始活跃于劳动力市场中。随着劳务派遣业的蓬勃发展,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开始逐步出现。一方面,劳务派遣机构的服务较为初级,自身管理也无法适应其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相关理论研究的滞后与法律法规的缺失,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亟须规范的秩序问题。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设置了专门的章节来对这些问题加以规范。尽管如此,2008年1月1日法律实施后,各地劳务派遣企业业务量仍然出现立不同程度的增长,新注册的派遣企业也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