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开展劳务派遣用工调查
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和用工行为,该局已于即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了解,“劳务派遣”是指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用工单位去工作的经营行为,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辅助用工形式。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行为及用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只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3类岗位,“同工同酬”将得到一定程度保障,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将受到重罚。
此次展开的劳务派遣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在深圳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