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管理费免收仅限市级机构
从9月1日起,深圳市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近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目前仅限于市级机构,也就是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存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的。对于已预交2014年9月1日后人事档案保管费以及欠缴2014年9月1日前人事档案保管费的,将另行通知处理办法。
深圳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免征市级档案管理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温馨提示》,自2014年9月1日起,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存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的,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记者了解到,目前属于市级的档案管理机构只有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事代理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在这两家机构寄存档案的,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区级档案管理机构,暂不列入此次免费范畴,具体何时免费,还有待各区通知。
另外,不少市民在托管档案时,一次性多缴了几年档案管理费,多缴的钱该如何退回呢?从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多缴的钱肯定会退,但是怎么退,具体还在商榷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