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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上去了 扣钱增加了 工时延长了

2012/2/6 9:41:23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我市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已有一周。记者近日走访我市的务工市场,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企业还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一些提高了工资标准的企业则想着“法子”应对涨工资。

仍有企业未提高最低工资

记者近日来到坪山新区家德工业园,工业园门口聚集着一些临时招工摊位,附近墙上张贴着不少招工广告。记者发现,有多家企业在招工广告中给出的底薪仍然只有1320元。

“现在最低工资标准不都提到1500元了吗,为什么你们给的底薪还是1320元?”当记者询问这些招工企业后,招工人员的回答如出一辙:“这是老板定的,我们也不清楚。”正在这里求职的务工人员小温告诉记者,他知道今年深圳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找了两天工作后失望地发现,还是有不少企业没有变。“好多企业都是小工厂,他们才不管你标准提不提呢,也没见有人查,反正这种企业我是不会去的。”小温说。

事实上,没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并不少见。记者近日在市人才大市场采访时,也发现有多家企业给出的最低工资只有1320元;在问及原因时,这些企业的招工人员都表示“不知道”、“不清楚”。

多扣“生活费”抵消涨工资

记者调查时发现,在众多的招工广告前,很多求职者并不急于应聘。在他们看来,虽然有些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但却变着“法子”减轻成本,员工拿到手里的工资其实并没有增加多少。

“企业给出的最低工资是涨到了1500元,但我们被扣除的生活费也从原来的150元变成了300元,这一入一出,工资等于没有变。”在家德工业园门口,求职者小曾无奈地对记者说。

小曾告诉记者,企业每月都要从他们工资中扣除150元的“生活费”,用于支付厂里给员工提供的伙食。但今年他发现,虽然工厂提供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80元,但工资中被扣除的“生活费”也跟着涨了150元,拿到手里的钱也仅仅只多了30元,他们的待遇并没有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有多少的改变。

 

加班费没有跟着标准涨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企业虽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正常的工作时间却从每月22天增加到26天,同时加班费也没有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调整,不时可见加班费只有10元/小时的招工企业。

“最低工资提高后,加班费也要跟着涨啊,但现在加班费没有涨,但加班时间又增加了,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拿到跟以前同样的钱,就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求职者小罗说。按规定,标准工资应该按21.75天结算,一些企业将每月22天工作制变为26天,实际上是将加班时间变相转变为正常工作时间,本应多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也因此“蒸发”。

此外,按照相关条例,加班费应当跟着最低工资标准一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涨到1500元后,平时、休息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2.93元/小时、17.24元/小时,而一些企业开出的10元/小时加班费显然远远低于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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