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扩大了,你知道吗?
2月19日,珠海市新建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今年起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据介绍,这是继2015年起珠海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后出台的又一新政,将有力化解建筑施工人员工伤维权难问题。
据了解,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该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展开工(施工)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时,应同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避免出现“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将施工承包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未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责成工程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对施工承包单位启动问责程序。
另外,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项目或项目标段为单位参保的,按照建设项目或项目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建设项目(标段)的工伤保险费比例,原则上按照人工成本占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乘以“土木工程建筑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测算确定。